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大米厂电缆管线设备工程
文章发布于:2020-03-02 作者: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次
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大米厂电缆管线设备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TC-2020ZF88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大米厂电缆管线设备工程
二、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TC-2020ZF889
三、方式: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
四、项目标段信息: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投标人如为法人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投标人如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投标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按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购【2017】2号)要求,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请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如没有查询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接受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领购期限: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3月09日17:00(5个工作日)。
6.2、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楼1104、1105房。
6.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本邀请公告第5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一式三份。资料复印件上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未提供以上完整资料的,购买申请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20年03月23日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3日10时30分。
7.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楼1104、1105房)。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同为认可开标结果。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由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8.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
8.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8.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8.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3月09日
九、代理服务: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按协商价支付。
十、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西州凤凰县凤凰之窗文化旅游产业园18栋1-2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743461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楼1104、1105房
联 系 人: 刘伊 电 话:13677313451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大米厂电缆管线设备工程
二、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TC-2020ZF889
三、方式: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
四、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号 | 品目编码 | 采购品目 | 采购名称 | 预算(元) |
1 | B02120202 | 长距离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 电缆管线设备工程 | 510692.04 |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投标人如为法人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投标人如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投标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按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购【2017】2号)要求,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请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如没有查询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接受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领购期限: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3月09日17:00(5个工作日)。
6.2、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楼1104、1105房。
6.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本邀请公告第5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一式三份。资料复印件上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未提供以上完整资料的,购买申请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20年03月23日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3日10时30分。
7.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楼1104、1105房)。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同为认可开标结果。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由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8.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
8.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8.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8.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3月09日
九、代理服务: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按协商价支付。
十、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凤凰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西州凤凰县凤凰之窗文化旅游产业园18栋1-2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743461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1楼1104、1105房
联 系 人: 刘伊 电 话:1367731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