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坡公交车充电站场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发布于:2019-12-11 作者: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坡公交车充电站场扩容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已由岳发改备字【2019】4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望城坡公交车充电站场扩容项目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西二环1619号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望城坡公交停车场六楼新安装2台1250KVA箱变,变压器总容量2500KVA,以及配电间改造,在充电桩上方加装防水雨棚,同时配套建设数据监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等。
2.4 工程造价: 1984100.37元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1)要求中标方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2)详细的进度由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招标人确定。
2.6 质量要求: 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长沙市电业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项目整体需达到市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组织的联合验收标准要求;2、本次主要设备及材料质量要求,变压器采用SCB11干式变压器(全铜),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海南金盘、广东顺特电气、中电电气、特变电工等品牌质量,真空断路器、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及其他电器元器件质量要求不低于常熟、上海人民、德力西、杭州申之江等品牌质量。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主要项目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设备、电缆、监控系统和计量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施工,电缆敷设及相关土建工程的施工等。
(2)电力报装申请、线路工程施工(高压接入点至变压器)及供电验收,保证满足电网公司验收要求及通电运营需要。
(3)数据通讯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需保证场站所有监控数据能上传至甲方指定运营平台。
(4)站内所有充电桩土建工程的施工,满足充电站运行使用要求。
(5)其他方面:
对施工漏项部分招标人有权要求增补,投标人无条件执行;当不符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其他部门要求时,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项目由招标人设备合作商提供充电桩设备、安装、调试等,投标人负责充电桩基础、以及配合安装、调试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5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企业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在建承诺书,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如发现有在建情况的,招标人将做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单位拉入集团黑名单库中,不接受其再对集团任何内部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9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5.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保函,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1901 0271 2920 0134 9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枫林支行营业室
5.4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 12 月 14 日(每日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接受报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A1栋1102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6.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6.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1.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上述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并提供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要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原始单位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6.2 澄清答疑采用统一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送达(电子邮件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A1栋1102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sci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咸嘉湖西路67号佳兴国际汇广场酒店栋2106号
联 系 人: 龚女士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A1栋1102号
联 系 人:刘超、陈进良、刘勇
电 话: 0731-89920116,13341312030
(3)监督机构: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85158332